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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林雪卿垂着眼睫,看那手掌拽住自己的手,在尚未来得及用膏药去掉的烧伤痕迹上轻轻摩挲。
一股酥麻的感觉从掌心一直传递到耳尖。
「我,尊上……」
林雪卿脸不受控制地红了大半。
连耳根子都红了,又红又烫。
「疼吗?」叶明镜问。
林雪卿哼哼唧唧,小声说:「不疼。」
本来就是他故意卖惨留下的,若是及时用膏药,恐怕早就愈合了,丁点儿痕迹都留不下。
然而此刻不知为何。
被叶明镜攥住手掌,细细观察着伤势。
本来早已经被忽略掉的伤疤,竟再度痛痒起来。
痒意有时比痛意更加难忍。
就好比他小时候,给全家人洗衣服。
大冬天零下十几度的温度,家里没有洗衣机,全靠手搓。全家上下一共五口人的衣服堆积了一大盆,林雪卿蹲在院子里,搓了一个下午,隔日手上就生了冻疮。
那冻疮倒是不疼,就是奇痒无比。
痒到他上课也无法专注。
故而那时起林雪卿一年四季最恨冬天,因为冬天就意味着冻疮,意味着手会发痒。
这玩意儿病根顽固地很。
哪怕他长大后多年似乎也完全无法彻底杜绝。
一到冬天,雪后降温,细细麻麻的痒意从手上传来,折磨的他苦不堪言。直到如今,有人用冰冰凉凉的药膏涂抹在那道疤上。
痒意终于戛然而止。
林雪卿收回手,愕然回神。
「尊上,下个月紫微秘境,您能同我一道去吗?」
「自是要同道去的。」
叶明镜道。
林雪卿有些惊讶,怎么答应地这么容易?他还没说赤冥花的事情,也没说林媚媚的要求呢。
难道是因为珍珠奶茶太好喝的缘故?
不等林雪卿想出个所以然来。
叶明镜慢条斯理收起药膏,道:「否则寒毒再犯,你不在,如何是好?」
第34章
三个月后。
大梁城都。
「林雪卿,林雪卿,你走慢点儿!」
宽敞开阔的城都大路,寒风萧瑟,落雪缤纷。
风如雨紧赶慢赶,呼喊着前方一不留神儿就跑没影儿的少年。
少年却不肯停下脚步,一边嘴上应着:「慢了,慢了。」另一边,却是又被马路上的一个新鲜玩意儿所吸引。
「哇,这里竟然还有糖葫芦!不愧是城都!」
林雪卿惊喜地掏出一串铜钱,问:「老板,这糖葫芦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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