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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阿薰拉去踢毽子。七八个人围成一圈,你一脚我一脚,一个翠绿色的鸡毛毽子在大家的脚尖上轻盈地来去——那当然是比较好的情况,假如那个毽子突发奇想要往我这边飞过来,那它就只能掉下去。我只能相信它是安了雷达的,一侦察到我的脚所在的位置就改变航向,要不怎么老是我踢东它飞西呢。我是彻底放弃了,只是阿薰仍旧不依不饶地在每节课后拉我去踢毽子,而且在我第一百次落了毽子后第一百零一次地把毽子发给我。终于有一天,我不知受了何方神圣指点,一脚踢出去竟飞出两只毽子——我把我的鞋子也给踢出去了。一大群人全都笑瘫在地上,阿薰险些没笑岔气。我满脸通红,在一片哄笑中单脚跳过去捡我的鞋子。从那以后“鞋”成了我们踢毽子时的流行词汇。每回我接毽子,阿薰都要喊声“鞋”,然后大家又都笑得不行。
阿薰要拖我去游泳。我已经出尽洋相,吸取教训,打死我也不跟阿薰乱来了,便连声推托。可阿薰的犟劲又上来了,还说什么既然已经教会我打排球踢毽子,当然也能教会我游泳。但问题是,我的游泳技术比不会游泳还糟啊——我抱着救生圈在水里不管怎么折腾怎么使劲划水,身体都义无反顾地向后退去。无论我是用牛顿经典力学还是用爱因斯坦相对论都解释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总之,抱定士可杀不可去游泳的信念就对了。没想到阿薰说:“哎,月桂呀,其实我也不指望你能学会游泳,让你跟我去其实是为了起一个陪衬作用,用你来衬托出我娇美的身材和柔软的舞姿——你别生气啦,这就是所谓的物尽其用嘛……”我当即把手里捏着的半根冰棍砸了过去。
二
如果还有什么人能在自恋和花痴方面超过阿薰的话,那就非草莓莫属了。仔细回想起来,似乎每次我在阿薰那个女魔头手上饱受折磨的时候,草莓总是陪伴在我的左右——她可不是来雪中送炭的,那丫头只会落井下石。
第一次见到草莓的时候以为她是个很安静内向的小女孩,皙白的皮肤使她看起来像一朵在过分阴凉处盛开的苍白花朵,不引人注目,更难以招蜂引蝶,却自有一种凛然端庄的气质。对于一个女孩而言,草莓实在算不上很漂亮。她个子很矮,而“矮”一不小心就会与“胖”联系在一起。草莓的矮与胖又称不上是特别矮特别胖,只是那种普通的又矮又胖。她的左额上有一块殷红的心形胎记(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管她叫草莓),使她显得有点特别。普通加上有点特别——借用一种流行说法——就是特别普通。
草莓的花痴和自恋本质在我与她同住一寝室同睡一床(她在上铺我在下铺)后得到更加充分的暴露。草莓喜欢对我的衣着发饰评头论足(“天哪,你都几岁啦?居然还带香蕉形的发夹!” “……拜托,那是月牙形的好不好!”),并且谆谆告诫我必须三天两头地换发型(“头发是女人的半张脸,知道吗?”),她甚至还热衷于趁我睡着时给我扎根朝天辫(“你知道‘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是什么意思吗?就是说改变形象应当从头开始,而改变发型就应该从扎朝天辫开始!”)。草莓还教我装淑女的诀窍:“你说话时必须把所有的‘我’换成‘人家’,每句话说完时都要加语气‘嘛’。比如你想说‘我渴了’,你不能直接说‘我渴了’,而应说‘人家渴了嘛’。再比如‘我不要’,就应当说成‘人家不要嘛’。而‘我要你送我’呢,则应该说成‘人家要你送人家一下下嘛——’……如此这般,不一而足。懂了吗?”
我听得大跌眼镜。原来装淑女有那么多学问啊。便问草莓:“我怎么从来不听你说人家呢?”
青涩年华(3)
草莓眼睛一瞪,嘴一撇:“人家不用装就已经是淑女了嘛!”
怪就怪在草莓这样的窈窕淑女(尽管承认这一点的也只有她自己而已)却始终没有君子好逑,即便是到了校园鸳鸯处处漂的如今,草莓依然顽强地推行她的单身主义,理由有二,一曰“Simple is simple; double is trouble”,二曰“天下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草莓还是个疯狂的女权主义者,神经过敏得不行,一旦听到有男生胆敢嘲笑女生,她就非把对方教训得体无完肤不可。由此闹过这么一个笑话。某日草莓在走廊上听到邻班一个高个子白皮肤的男生在说什么“侏罗纪公园”,立马条件反射似的跳起来大声反驳“青草池塘处处蛙”,还没等那个倒霉男生反应过来,草莓就开始口若悬河地把学校小有名气的校草一个一个骂得狗血淋头。那个男生被唬得一愣一愣的,走又不是留又不是,尴尬得不行。甘草看不过,拉拉草莓说:“其实客观一点说的话,我们学校帅哥也不是没有。八班那个班长张天南就挺不错的……”
“甘###别帮男生说话!哼,你不提张天南还好,一提我就气。张天南,帅哥?拉倒吧!不就个子高一点吗?不就是个小白脸吗?那也能叫帅?你也不看看他那张长满雀斑的脸!就算以青蛙的标准看……”
我一把捂住草莓的嘴:“拜托……站在你跟前的就是张天南耶……”
草莓当场傻掉,马上闭嘴,双眼无神地看了看她面前这个比她高了足足两个头还多的皮肤苍白的男生,脸越涨越红,呆了大约半分钟,嗫嚅地说了声“对不起”,掉头就往厕所狂奔。我和甘草帮草莓收拾残局,忙不迭地向张天南道歉。张天南隔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那个女生脾气好大呀!我刚刚只是在谈斯皮尔伯格的电影而已……”
草莓超级喜欢超级女声,她的床头贴满了超女的海报,边边角角写满了一大堆你可以想象出来的肉麻词汇。她每天晚上在寝室里大展歌喉,把流行歌唱得简直有清末遗风——通俗一点讲,就是唱流行歌用的是唱京剧的腔。那阵子甘草刚打了耳洞,成天龇牙咧嘴地叫个不停。聆听了草莓歌声的当晚,甘草忽然发现耳垂不怎么痛了,大赞草莓的歌声有保健耳朵的功效。后来一照镜子发现,不对,耳朵不疼是因为耳洞已经开始愈合——耳钉不见了!从此以后甘草对草莓歌声的评价变成:“把我的耳钉吓到哪里都不知道了!”
但是草莓仍然不依不饶地为她的超级女声梦努力着。她用“我的未来不是梦”来还击我们“你不会有好结果”的表情,用“Don’t Stop”勇敢地迎接奚落和嘲笑直到我们咬牙切齿地回答“算你狠”。就这样过了半个学期,学生会文娱部开始组织一年一度的“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草莓二话不说报了名。
草莓选了首《想唱就唱》。比赛前的那些天草莓几乎是发了狠地练唱,仅仅为了找到合适的伴奏带就跑了六家音像店。她甚至还在就寝检查完毕后(那已是深夜十点半了)偷偷溜到阳台上压低嗓门唱歌。她为那首歌精心安排了每个细节,自己设计出一系列舞蹈动作配合音乐。为了锻炼胆量,比赛前的那天晚上她请我们做观众,然后爬到床上唱歌。那晚她唱得实在太好了。尤其是高潮部分,她唱得是那样动情,仿佛歌声是从她的心里传出来的。连甘草都不得不说:“灰姑娘马上要变公主了!”
可是没有王子来找她,灰姑娘是不可能变成公主的。而我们的灰姑娘,也就是草莓,甚至没有哪怕一只漂亮舞鞋可以留给王子。没有富丽的马车,华贵的礼服以及水晶舞鞋,辛德瑞拉就永远都只是灰姑娘。
比赛那天草莓花了很多精力打扮自己。她修剪了眉毛,在脸上淡淡地涂了层粉,然后小心地拢起刘海,遮掉了左眼和左额上的胎记。因为胖,她不敢穿裙子,只穿了一件纯白的Converse T恤和不会显露曲线的深色长裤。为了使自己看起来高一些,她甚至穿了一双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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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年华(4)
主持比赛的不是别人,正是张天南,还有另一个漂亮女生。那天张天南穿着白衬衫和棕黑长裤,还打了暗红色的领结,有一种说不出的英挺气质。草莓在比赛开始前一小时就已忐忑不安,但一看到张天南,立即安静下来。她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站在她身边几乎能听到她的心跳。然后,我们听见张天南用轻柔的声音说:“由于本次比赛报名同学众多,而比赛时间有限,因此在第一轮比赛中,每位选手都只有两分钟。请选手们注意把握时间。下面比赛开始,首先有请高一(1)班的选手……”
每位选手只能唱两分钟。可谁也不知道这个两分钟是怎样定义的。至少,我们看到的,是那些与文娱部成员认识的选手都提前上台了,而且一唱就是三四分钟。高一有十七个班,因而轮到高二时,礼堂外的天色已暗了下来。文娱部干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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